如果参保人只为了抓住眼前利益,将医保基金花费在购买商品上,或者通过市价买药打折套现,无疑相当于将自己的“救命钱”大大缩水后再提前透支,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样也会使自身的长远利益受到损失。
■ 医保卡套现后果很严重
为刷医保卡随意购买生活用品大开方便之门;与“中介”联手从参保人手中套出医保基金赚取差价;将小手术“包装”成大手术造成大量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支出……
一些不良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为了追逐利益,公开挑战国家法规政策,令人瞠目结舌的骗保案件频频发生。对此,我国上个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吊销其执业资格。
同时,《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倒卖药品赚取差价的违法行为也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对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储存药品的行为将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触犯刑法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专款专用尚需加强监管
任何管理上的漏洞一旦被忽视,都可能引发极其恶劣的后果,医保卡违法使用的混乱状况说明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已经积极探索出了相应的管理方案和惩罚措施。深圳市社保部门正试图推行“电子病历”,将参保人的就医看病情况和用药施治情况进行全面联网监控。
一旦发现就诊次数或者医疗费用出现异常就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将取消其记账资格,此举有望杜绝“套现”现象的发生。
福州市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取了记分处罚办法,规定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将终止服务协议,停止医保定点服务;将日用品等套用医保药品结算将暂停医保定点服务6个月。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近日表示,医保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医保基金的性质和用途。然而,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医疗基金的监管力度,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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