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有“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李立新认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还需有“硬指标”。他建议各地以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企业文化和一票否决“五加一”为基本框架,创建“和谐企业”评价激励机制。
“在考评指标中,人均工资增长率、福利制度等劳动关系指标应占”最大比重“。”李立新还建议,公共荣誉评选授予也要考查“劳动关系是否和谐”。
比如,授予企业模范集体,必须在“创建和谐企业”参与单位中产生;未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授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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