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3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上述讲话,给未来预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低收入者以期待。
他以养老金为例指出,国内职工的养老金目前每月达到1400元,在“十一五”期间涨了一倍。他表示,这个养老保障标准还要提高,同时范围要扩大,“要和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去年,各地普遍上调了低保、最低工资等标准。而随着今年1、2月份物价增速达到4。9%,今年再次上调的压力加大。
社保标准统一之难
尹蔚民3月20日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弱势群体,拓展保险范围和项目,使保障水平做到持续、有序、合理增长。
尹蔚民表示,“十二五”期内将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不过,目前各地的社会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形成机制和缴纳办法上,各地亦多有不同。
以最低保障为例,尽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但根据1999年开始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标准制定权在地方。这样,各地的低保标准并不统一,同时标准认定的方法不一样,低保标准调整的规范遂成为一个问题。
如北京采取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实施《菜篮子法》。即制定保障标准时,列出维持农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的清单,结合当地物价水平,测算农村群众一人一年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
而这种办法需要对价格进行采样。2010年北京对13万多人,7万多户实施了低保救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30元。但是这个办法费时费力。
另外一个办法是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比如江苏南京的低保标准,是按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的比例制定。假设某市上年度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万元,则今年的城市低保标准至少就是人均一年2000元。如果某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那政府至少就要给他家人均发1000元,补足差额。
此外,还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办法。不过上述方法都有一个问题,即在全国难以统一,而且并非都能保障低收入家庭维持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在近期的中国社会保障三十人论坛上说,物价上升时,提高居民保障标准只是应付物价上升而采取的办法,但是本身并不是为了提高或保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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