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提示,如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参保或者申报缴费的,应于9月20日前进行自查,并向属地社保部门补报相应社会保险费(可通过登录市社保局网址:www.szsi.gov.cn,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增加职工的参保险种和变更缴费工资完成补报,也可在属地社保部门征收窗口办理)。
凡经市社保局查实有不按规定申报、缴费等违法行为的,市社保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用人单位除了要被加收滞纳金外,还有可能依法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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