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率先由地方政府财政对农民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进行补贴。2008年,东莞市打破市内、市外户籍人员身份界限,由市镇财政对农民工参加医保进行补贴,突破了地方财政不直接补贴农民工的历史,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直接惠及广大农民工。
七是率先扶持困难企业。2009年2月27日,对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员工队伍,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为其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并对需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担保。
八是率先实现医疗与生育保险一体化。2009年6月1日起,东莞市整合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征缴,生育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与覆盖范围得到大幅提升。
九是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2010年1月1日,将所有符合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条件的农民参保人并入职保,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是“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始终走在前列。2010年9月,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启动,东莞市成为全国12个试点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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