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近日举行了有网民代表、专业学者以及媒体参加的公开研讨会,就近期关于深圳社保办法修订过程中引发的诸多争议再次进行了回应。
在此之前,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其中关于“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25年”、“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将‘归零’重新计算参保年限”等规定引发了广大市民及网友的热议。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目前医疗保险办法还在修订过程中,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深入讨论和了解医疗保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参考。
缴费年限最低25年是否增加负担
不少市民和网友认为,此次深圳市公布的办法规定将最低缴费年限从本市缴费10年、累计缴费15年起步,改为5年后过渡为本市缴费15年、累计缴费25年,增加了参保市民的负担。
对此,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认为,延长累计缴费年限,无论是否有单位共同支付,参保者个人都要多缴10年费用。按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为缴费基础,若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参保者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制定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综合考虑了深圳市的缴费水平、待遇水平、基金收支情况、其他城市情况和国家政策可能的走向等因素。国家主管部门委托调研显示,男性可就业年限为35年,女性为30年,建议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性为30年,女性为25年。深圳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一般都同时属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退休时医疗保险的年限一般都应达到15年。
据黄险峰介绍,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还可以建立约束激励机制,避免出现有些人在年轻少生病时,短时间参保甚至不参保,退休以后却可以与缴费时间长的参保人享受一样医保待遇的情况;否则,未充分履行缴费义务的人,可以享受与充分履行缴费义务的人一样的待遇,导致少缴费的“占便宜”,多缴费的“吃亏”,牺牲的是社会公平。而深圳市公布“十二五”期间人均寿命将达到79岁,参保25年所换的是终生的医疗保障,若从25岁起参保,缴费25年到50岁退休即不用继续缴费,实际上缴费25年享受了超过50年的医疗保障。
而对于部分达到退休年龄前因失业、贫困等原因失去缴费能力无法达到缴费年限的,已有各种政策保证大部分人达到规定年限。一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保。而且,深圳市人大正在审议的失业保险条例将覆盖所有职工,非户籍人员也可以参保,并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待遇;二是低保困难人员由民政部门的福彩公益金为其缴纳医保;三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医保;四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非从业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居民参保并可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五是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可按国家的转移接续办法,将异地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因此,从制度层面是可以基本保障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实现累计缴费满25年的规定。
断缴3个月医保清零是否合理
对于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断缴3个月医保清零”,黄险峰说,不存在此种说法,中断缴费3个月,只是连续缴费年限“归零”,医疗保险待遇不“归零”。
黄险峰表示,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额度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按目前标准,办法拟定的参保一年内最高封顶线和连续6年参保最高封顶线分别为11万元和33万元,将来还会随平均工资上升而上调。之所以规定连续参保年限与待遇挂钩,是因为医保基金好比水库,参保人缴费是水源,将水源集中起来可应付干旱,如果都不往水库蓄水或少蓄水多汲水,水库也就失去抗旱的功能。因此,必须建立鼓励连续参保的办法,在保障参保人享受基本待遇的前提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给予的优惠越高,封顶线随连续参保时间而提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