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民生幸福伞苏州高新区提升社会保障解决居民后顾之忧
社保“并轨”失地农民进城保
据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培林介绍,2008年之前,高新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全区13.5万余名被征地农民进了社区,住进了楼房。为进一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待遇上也成为市民,2008年,高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了失地农民“并轨”政策。
2008年2月,《苏州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简称“并轨”工程)出台,由区财政一次性投入16亿元,将全区2008年1月1日前产生的13.5万余名被征地农民,分别以教育并轨、就业创业并轨、城保并轨和征地保养并轨形式,纳入了苏州市城保或征地保障体系。
2011年3月,高新区将全区2008年前因各类建设项目、绿化及生态建设和集镇开发建设所产生的各类失地未安置人员,参照2008年1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解决了征地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共为1.13万名未安置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共计3670万元。
2011年6月,高新区又将5687名2008年1月1日后产生的被征地(动迁、失地)人员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并采取“谁失地,谁安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了其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至此,全区15.42万名被征地(失地、动迁)人员全部纳入了苏州市城保或征地保障体系,从而一揽子解决了高新区开发建设20年来各类被征地(失地、动迁)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养老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待遇相同
“原先的农保没有市里的养老补贴高,从去年起跟城里居民待遇同步,今年开始又全部加入了苏州市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好事一桩接一桩!”高新区浒关镇九图村一组村民李进元和妻子李美英原先一起参加了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今年,高新区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一体化,他们夫妻俩都加入了苏州市居民养老保险,说到目前的养老待遇,他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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