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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亮点:造成损失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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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造成损失依法担责为条例亮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分析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事关重大。即将于5月1日生效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与此前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法治体系。
 
  董登新强调,此次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虽然只有简短的五章,但它明确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作用、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及法律责任。其中法律责任方面是一个亮点,未来如果出现违反相关条例规定,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造成损失的,也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或成为提振股市的一剂良药
 
  108度资本创始人叶峰表示,条例5月1日施行,这是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的一大举措。其中明确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对于提振股市应该是一剂良药。
 
  叶峰表示,伴随着条例对于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事项的进一步明确,对于整个市场的规范也起到关键的作用。以往投资者对于“风险可控”“多种投资方式”、“只是部分投资”等知识的了解的同时,更对把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用来投入股市充满强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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