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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农保问题频发 死人也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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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新农保试点提速,制度性缺陷待弥补 农保基金规模不断增大,管理风险在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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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不愿捆绑缴费,还涉及家庭琐事 

  捆绑式参保怎样处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与一些年龄大的农民愿意买双份保险不同,不少在外面打工的后生仔根本就不想买新农保。他们不买不要紧,却影响了他们的父母参加新农保。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新农保咨询会上,记者遇到一位年轻女孩李铭咨询父母如何参保,但她自己并不愿意参加。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参保,她说:“我是一定要参保的,不过现在不参保,不是缴够15年就可以吗?我想等到40岁以后再参保。” 

  工作人员告诉她,早参保,可以多拿国家补贴,“100块钱一年也不多,为什么不早参保?”她说,自己没想那么多,反正是自愿。只要将来老了的时候能参保就行,现在还想不了那么远的事情。 

  据记者了解,有李铭这样想法的人,在试点县的青年农民中普遍存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告诉记者,新农保的设计,老年农民的利益体现得比较直接。而在青年农民身上,利益的直观体现不明显。因此年轻人大多不愿意买新农保。 

  然而让李铭感到麻烦的是她和哥哥不想买新农保,直接造成了她的父母也不能参保。 

  李铭的经历不是个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类现象在新农保试点过程中并不少见。与李铭同村的一个村民,为不愿参保的两个儿子买了新农保。这个村民夫妻俩都健在,他们每年花200元给儿子买保险,夫妻俩才可以享受到共计1440元的养老金。他们认为很不划算,现在吵着要退保。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已年满60周岁的农民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条原则性规定在许多地方演变成了“家庭成员捆绑缴费”的强制性措施,子女不参保,父母就不能领取国家的基础养老金。这一条款被学者称作“捆绑式条款”。 

  李珍教授说,新农保是政府应该给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子女年满18岁就拥有完全法律权利,并承担完全法律责任,他们参保与否,后果理应自负,父母不应该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子女不愿捆绑缴费,不仅仅涉及经济问题,还有许多家庭琐事纠缠在里边。 

  ■链接 

  专家认为广东可以率先突破这一制度缺陷 

  争议捆绑式参保条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这种新农保政策设计确实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一是由于新农保试点遵循自愿参保原则,这导致年轻人倾向于选择不参保,而老年人则倾向于参保,导致资金流不平衡,不能形成代际交替。 

  根据制度设计,南方日报记者在各地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地方将其解读为:如果你的子女不参保,那么你就不能享受到基础养老金。于是出现了父母为了享受基础养老金,为子女购买养老保险后又后悔的情况。 

  据一位参与新农保相关政策制定的学者透露,关于这条捆绑式参保的条款,曾经引起争议。多位学者认为,这样的捆绑有违新农保“自愿参加”的原则,应该在公布规定时删除相关表述。 

  但最终出台的政府规定仍然保留了这部分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解释,设立这个条款的初衷就是为了扩大覆盖面,因为毕竟这是一项养老保险制度,不是社会救济,也不是社会福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但是考虑到6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经济能力,所以就免除缴费义务。但为了避免让农民误解,以为新农保是一项不用缴费就可以享受的政策,所以设立了这样一个条款。 

  李珍教授并不赞成捆绑式参保条款。她认为,新农保本身是自愿参与的,将第二代的参保与第一代的收入捆绑在一起,在理论上使得子女的参保变为强制性,在实践上使得新农保受欢迎的程度下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也不认可捆绑式条款。他认为,捆绑式的参保方式片面追求参保率,是一种极为短视的政策,侵害了农村老人的福利和权利。他认为,广东是比较富裕的地区,有条件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这一政策,可以率先突破这一制度缺陷。 

  ■新农保难题 

  专家建议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 

  农民退养老金 

  却无法入账 

  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林白桦说,养老保险中混进“死魂灵”是个老问题,即使每年对参保人数进行生存验证,在城保系统中也不能完全杜绝。何况新农保面对的参保人居住分散,县区以下没有常设的社保经办人员,“几百万人一个个地去查,不现实。制度性建设是关键”。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省社保局严格进行生存认证。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将广泛开展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的年度生存认证工作,并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 

  “加强数据比对必不可少。”林白桦介绍说。各试点县(区)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人员信息比对,每月在当地公安、民政、火葬场或村委会等方面获取当月减员名单。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还提出设想:让农保参保人死后领丧葬费,养老保险关系自动结束,这样可以从制度上避免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发生。 

  发现冒领重领,追缴成本高 

  然而新农保推广后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管理经办机构和人员不足,尤其是提速之后,这种矛盾更加尖锐。即使是知道有些环节可能会出问题,但很难抽出人手去执行。据了解,截至2009年末,全省社保机构编制总人数7017人,城保五险参保人数1.28亿人次,人均经办业务量达1.82万人次,超负荷运转问题已困扰社保机构多年。 

  以梅州市平远县为例,新农保日常管理工作在县一级需要3—5人才能完成,乡镇需增加经办人员30—40人。整个广东1236个镇承接新农保工作,需在镇、县一级增加社保人员约2400人,每年运行维护费用约1.5亿元。 

  据了解,如果发现冒领、重领,事后追缴的执行成本非常高。“不像城镇居民,就生活在这个城市,不少农民住在几十公里外一个小村落里,一天一个来回,还不知道会不会扑空。”而追缴的金额不过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可能还不够执行成本。” 

  农民退钱,经办人员却不能收 

  省社保局经办人员还告诉记者:“农民朋友还是比较淳朴的,被指出冒领、多领养老金之后,很多人直接拿着现金着急地要求退回来,却不能入账。” 

  记者了解到,新农保目前的养老金是55元/月,启动一年多,从参保到被发现,冒领人最多领取期不过一年左右,一个人冒领的总金额约550元。尴尬的是,明明知道被冒领了,多领了,但是社保局却拿不回来。更为尴尬的是,被发现之后,大部分农民急着要把钱退回来,社保经办人员却不能收。“按规定,我们只核查,追缴归行政部门。特别是我们不能收取现金,缴钱也要打到社保专用账户上。” 

  对于这种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则建议,应将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延伸至新农保领域。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尽快建立新农保制度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连通,为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奠定技术基础。 

  一站式服务破解新农保经办之困 

  如今在新农保基金管理方面,广东正在进行新探索,确定了新农保经办工作实行省级集中购买服务的社、银合作模式:省级集中购买服务,借金融机构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络之力,破解新农保经办之困。“邮储银行提供一站式服务后,参保农民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在窗口录入即可。” 

  “这种管理服务模式,农民参保便捷、基金审核高效,相对于广东现行职保管理服务模式是一种创新,而实际上是学习借鉴了金融部门的先进管理方式,用现代化的手段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易行。”林白桦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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