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全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健宣布,省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开始统一征缴。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保险时,不能只选择部分险种,必须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种社会保险全部办理。同时,用人单位给职工申报保险也不再需要到各险种经办机构分别办理,只要一个平台就可搞定。我省属于全国率先实行统一征缴的省份,此举还将逐步在全省各地推行。
A为何统一征缴?
简化单位个人办事手续
社会保险是关乎民生的安全大网。社会保险费包括5类:基本养老保险费(含企业、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其中,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此次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打破了过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个保险经办机构之间业务分立的‘孤岛’状态。”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称省征缴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决定整合我省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五险统一征缴机制,组建省征缴办,挂靠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牵头、代管,待下一步省社会保险局成立后,工作并入省社会保险局。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以后,将进一步提高我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效能,由过去参保单位向五险经办机构分别办理社保登记、申报、缴费,变为向一个服务机构一次性办结的方式,方便参保单位,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省征缴办有关负责人说,各经办机构由原来向参保单位五险分别征缴变为一票式征缴,节省了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的人力物力。“同时,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业务,也都能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省征缴办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将把涉及5个险种,时间跨度近20年的数据整合在一起,实现了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记录和管理。杜绝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过程中各险种数据申报不实的问题,有利于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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