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5、2010年12月31日后转入芝罘区城镇户籍的人员,能否参加此次补缴?
答:能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是城镇户籍、并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可以参加此次补缴。
6、军队转业人员能参保吗?
答:军队转业人员不在此次参保范围之内。
7、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办理补缴手续?
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原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在烟台市以外城镇城镇集体企业有过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原工作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未享受养老、遗属补助等待遇的证明。
8、集体企业是否必须给曾经在本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开证明?
答:企业有义务并尽量配合员工寻找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
9、工资支付凭证没有原单位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必须加盖原单位公章。
10、补缴标准参考表的年龄以何时为准?
答:以2010年12月31日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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