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此次补缴是否有采暖补贴?参保人员去世,遗属是否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答:此次补缴暂时不享受采暖补贴。参保人员去世,遗属不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8、此次补缴是否认定连续工龄和参保工作时间?
答:不认定,不视同缴费年限。
19、曾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十五年,能否参加此次补缴?
答: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可先办理一次性个人账户结清手续后参加此次补缴。
本次补缴申报将于3月31日结束,有补缴意愿的居民请尽快持相关资料到辖区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还有疑问可拨打专线电话6620964,或到区人社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西楼439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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