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实施:综保并轨和“可选择”门诊统筹
成都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保与城镇职工社保并轨接续,将140余万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享有社保待遇;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同时还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13.47万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建立以医保经办机构为需方总代表的医保药品及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全年优惠额度1000万元;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首批实施按病种付费的10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减少255.59万元,个人自付减少94.49万元。
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1387.52元,其中被征地农民月人均927元;城乡居民月人均283.16元,其中70岁以上人员月人均最高达568元;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5.32%和73.51%,加上大病互助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58.3万元和52.5万元。去年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突破70%、医保参保率达98.60%。
人事人才
博士后工作站首次由企业延伸到事业单位
去年成都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新录用公务员初任职务及级别确定办法,完善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公开遴选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性选拔和考核评价机制。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率、实际聘用率分别达92%和67.9%;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29人;全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34人,办理人才入户2928人;完成中、初级职称评审和认定2万余人,工程技术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2000余人,引进海外人才112名。
在崇州市设立首家以产业名义和产业区为载体的“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人才工作站”,首次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由企业延伸到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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