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看来,“派遣工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存在很大的潜在危机。”“用工单位在用工,但又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不是指工资,更重要的是人的归属感和发展前景,但通过劳务派遣,人成了拿钱干活的机器,没有前景。”翟玉娟告诉记者。
劳务派遣制的出现,使得劳动者不仅要为用工单位创造财富,还承担起了养活用人单位(派遣公司)的角色。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工人人数和工薪的一定比例来支付的管理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说。
但在张治儒看来,派遣公司每个月都要从用工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他们的管理费,实际上就是劳动者的“人头费”。这样一来,使得一个劳动者养了两个“老板”,很容易被其中一方,甚至双方侵害权益。
“三性”要求形同虚设
派遣工通常被派遣到哪些行业和工种?
记者向多家位于北京市的派遣公司咨询,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其中,一位石姓的派遣公司员工告诉记者,“派遣工多是干用人门槛低的工种”。
翟玉娟她们在深圳抽样调查了5000个农民工,其中劳务派遣工有592人,占总样本数的11.8%。她们发现,这些劳务派遣工分布在运输物流业、建筑业、机关事业单位、IT设备、服务、软件和家政服务业。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派遣公司之间也各有偏重。
例如,有对派遣工身材、相貌有较高要求的空乘行业派遣公司;有对性别和年龄段做出要求的餐饮场所派遣公司;有对经验和技术提出要求的建筑和制造行业派遣公司,有对驾驶和修理技术提出要求的司机行业派遣公司……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