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养老金都是城里人的事,没想到我也能享受!”74岁的章茂州老人手拿着养老金存折感叹,在合肥,因为区域调整带来的机遇,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提前半年实现“全覆盖”目标。
据介绍,在巢湖、庐江未融入合肥之前,两地均已进入国家新农保试点,但融入合肥后,与合肥市区在政策、待遇等方面还存在差异。“区划调整后,合肥及时启动了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精神,目前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2000元13个档次,由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全市缴费标准统一。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将适时调整档次和缴费标准。”人社部门介绍。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养老保险不分城里乡下,在政策及待遇享受上一个样。”
职工医保政策明年“等高对接”
“巢湖市和庐江县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在看病住院待遇上,即将与合肥市区等高对接。自2013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将执行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王世保介绍。
作为“大合肥”的新成员,巢湖市和庐江县医保参保人员众多。此前,巢湖市和庐江县的城镇职工医保与合肥市区在政策待遇上存在一定差异,为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目前,合肥已统筹规划,未来,合肥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将“统一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等。按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将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统一参保、缴费政策。2013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全面执行市级统筹政策,巢湖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巢湖市城镇职工医保统筹管理。
在待遇标准方面,鉴于短期内无法整合合肥市本级与巢湖市、庐江县医保信息系统,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未统一前,仍执行原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但自今年1月1日起,对巢湖庐江两地来肥就医人员,取消异地就医个人先付10%的规定,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保持巢湖庐江两地与市级统筹地区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基本一致。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执行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等。
巢湖庐江才市将升级融入大城
“巢湖、庐江融入合肥后,原来的人才市场规模和空间有限,未来将提升其功能,实现全城享招聘信息共,方便两地求职者求职。”王世保说,巢湖、庐江人力资源丰富,合肥的发展急需大量的人力资源,“区划调整的一年,我们在巢湖、庐江举办了多场专场招聘会,搭建供求平台,为合肥企业和当地求职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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