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保障基本生活的失业金和促进再就业的免费职业培训,失业人员还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还能按规定享受物价补贴等等。
“要不是有这个好政策,我这四五万块的医药费,真不知该往哪里想办法。”林先生今年5月从南宁市一公园离职失业,没想失业后就检查出恶性肿瘤,先后3次进入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累计发生医疗费用6.1万多元。由于有失业保险基金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市社保局按照医保政策为其报销了近4.5万元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到40.71万人;参保职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在不断提高,2012年失业金的月发放标准达到700—990元。失业保险,正成为首府南宁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
生育保险孕妈妈的保护伞
生育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针对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近年来,南宁市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通过生育保险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的生活困难,为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越来越多孕妈妈的幸福支持。
在社保局生育保险报销窗口,前来办理报销的深圳某物业公司南宁分公司员工何女士开心地告诉记者,“刚才经社保局同志计算,我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1800元,享受生育津贴7400元,一共9200元,这可是给我家"龙宝宝"的大礼物。”自2007年出台新的《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以来,南宁市的生育保险制度为群众带来了更多的政策实惠。比如,根据之前的政策规定,生育保险的支付费用仅限于女职工生育时工资及医疗费用,现在则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用补贴、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补贴等。并且,如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属农村户口或无工作单位,在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男职工也可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共为企业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5028人(次)共3258万元,人(次)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400多元。生育保险,让参保职工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了首府南宁“社保惠民工程”带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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