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苏州所有区、县市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全部转为居民医保,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
据介绍,目前苏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平均每人500元左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结付比例达到75%以上,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使没有稳定工作的城乡纯居民的医保待遇得到统一,对于有工作单位,或者有收入来源的农民,苏州则采取引导或鼓励其参加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险来提高其保障待遇。苏州市规定,所有在乡镇、村各类企业就业的农民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农民,也可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从而将全市169.1万务工、灵活就业农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截至2012年6月,苏州城乡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总人数达到了767.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474.2万人,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293.6万人,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率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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