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居民每年续保手续如何办理?
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应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5日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续保手续。
一般居民的续保不需本人办理,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本人身份发生变化的;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学生儿童”中年满22周岁,下一年度仍在校就读的,凭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续保验证手续。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及缴费验证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
5、参保居民如何缴纳医保费?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居民可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一年度医保费预存到有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具体方式如下:
(1)原使用“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缴费的居民,可以继续使用该卡将医保费预存到该卡中。
(2)换发“南京市民卡”的居民,如果想启用此卡工商银行功能来缴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办理银行缴费代扣关联手续后,即可将医保费预存到该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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