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长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参保?
(1)“新生儿”是指出生后到办理参保登记时不足12个月的婴儿,家长可在婴儿出生12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
(2)“新生儿”每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
(3)“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到帐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8、我市江南八区及大厂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县)的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的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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