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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回答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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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回答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问题,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到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有关凭证材料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7、家长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参保?

  (1)“新生儿”是指出生后到办理参保登记时不足12个月的婴儿,家长可在婴儿出生12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

  (2)“新生儿”每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

  (3)“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到帐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8、我市江南八区及大厂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县)的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的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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