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验去年已扩大参保范围
与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云南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早已在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上扩大了参保范围,从各类企业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延伸到退休人员;从参保女职工延伸到参保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仅如此,云南省还明确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目前,云南省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规定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在怀孕开始到产假结束期间因生育引起的规定并发症的住院费用,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全自费部分)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70%。
缴费比例方面,云南目前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0。8%~1。0%,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通知,让企业减半缴纳生育保险费。至于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是否纳入产假工资补贴范围,云南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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