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日前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十多天来,《办法》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一条,更是被网友市民批评为“缴费缴到老死”。
网友狂拍砖:时间长、负担重
具体的年限规定为: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在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修订稿规定,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在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需要满25年。欠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要继续缴费到规定的年限。
该规定首次把深圳退休医保待遇和缴费年限挂钩,颠覆了过去不管缴费多长时间,退休时都可以不用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
不少深圳市民表示,25年缴费期限太长,经济负担过重,不敢中途失业。甚至有网友发表评论称:“30岁的人入深户须谨慎,退休可能一无所有”。
深圳社保局:新规更优惠
有市民算了一笔账,累计缴费年限最高为25年,如果按每月缴费100元计算,一年为1200元,10年则为1。2万元,也就意味着参保人要比以前多支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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