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认为,新规将终身缴费的机制转换为一定年限,对于原来某些需要终身缴费的人群来说,更为优惠。但原来由养老基金缴纳保险费的人员则可能面临退休后继续缴纳的问题。
黄险峰也算了一笔账,以医疗住院保险为例,个人交个人工资总额的0。2%,一年交100多元钱,单位缴费部分加起来是1万块钱左右。“即使是25年都付,也合理,在这么低的缴费状况下,我们的待遇水平是全国最高的。如果只看年限,不看待遇,就不合理。”
医保挂钩年限,非深圳独创
将退休医保待遇和缴费年限挂钩,并非深圳独创。
黄险峰说,目前国内33%的地区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30年,包括湖南、云南、山东、青海、重庆等。70%左右的地区缴费25年,包括天津、北京、江苏等。深圳市参考了其他城市以及医疗保险研究会的研究成果,最终确定了从15年起逐步过渡到25年的政策。“这样的缴费在全国是中间水平,相对合理。”
针对参保人质疑“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一说,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举了一个例子。
“深圳新生儿一出生就可以参加少儿医保,连续参保的话,25岁就可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此外,对于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参保缴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于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为其参保。由于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计算是“累计”而并非“连续”,所有即便参保人因种种原因医保中断,只要累计的时间够最低缴费年限,就不会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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