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的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11年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
去年全国共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2011年增速与去年基本持平。
在2010年工资普遍上调的前提下,2011年实现工资持续高速增长难度不小。
从2011年年初开始,各地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江苏平均上调12%,上海上调15%,广东甚至上调21%以上,地方政府不断加码。
2011年4月召开的全国劳动关系座谈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就表示,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尽管很多省市已经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地区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而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却与这一标准相距甚远。
今年全国总工会已建议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能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就表示:“目前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均没达到上述水平。”
原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也证实,假如按照国际上通用标准,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
不过,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认为,要比较需先调整成同口径。
宽口径的最低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加入扣除部分,即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福利等四个方面的数额。窄口径的最低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基础上,减去扣除部分,即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福利等四个方面的数额。
据苏海南按宽口径测算,以上海为例,2010年最低工资1120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566元,在只将社会福利项还原的前提下,社保个人缴费底限为235元,公积金缴费底限为134元,则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为:(1120+235+134)/3566=41.7%。
“在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福利这四个方面的数额中,加班工资是数额最大的,如果我们将这四个方面数额统统还原,上海最低工资非但不是没有达到40%的低限标准,而是接近60%的高限标准。”董保华表示,以这一标准来衡量,至少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都是不低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