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财政部门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对经济困难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安排260万元对中等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每人每年补助2200元,2012年已有1477人受益。对普通高中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700的标准免除学费。安排50万元特殊教育免费入学专项资金,对各类残障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职中、光华学校分别每人每年补助5200元、800元、1100元、3100元、1080元,2012年累计超600人受益。
建立孤儿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常州财政部门将孤儿供养所需资金列入各地财政预算。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260;对由民政部门监管的社会寄养散居孤儿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养育标准每人每月750元,并逐年有所提高。
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反应公共财政的价值导向,体现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折射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这些困难人群或许在竞争的滚滚浪潮中被挤压到了社会边缘,但在财政部门和政府的决策的眼里,他们始终位于关注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