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前,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地方政府通过医保节余基金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服务。
目前各级政府的大病保险正在推进中,而阳光保险独创的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偿机制的大病保险“襄阳模式”,也为该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项目积累丰富的经验,“襄阳模式”有望在全国推广。
历时四年探索阳光保险的大病保险“襄阳模式”成型
2009年,襄阳市政府拟在全市实施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保险制度。这引起了该公司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总、分、支三组联动小组,在与其他保险巨头同台竞标中一举胜出。
阳光保险与襄阳市医保局共同对该项目进行管理,与医保局“合署办公”,在管理过程中坚持将“六个统一”作为风险管控的核心,即统一征缴、统一政策、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系统管理、统一医疗管理、统一支付标准,最终使得风险完全在控制范围之内。
所谓“襄阳模式,即是由襄阳当地医保基金筹资每人20元,城镇居民不需再出资便可获得大病保障,只要患病支付合理费用超过3万元,超出部分将由阳光保险按一定的比例支付,公司支付封顶为9万元。也就是说,患者出院时结算自费部分,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来进行结算,3万元之内的其他部分由社保来承担,3~9万元部分由阳光保险来支付60%~65%。对患者而言,不再需要自己先行垫付,然后再跑医保、跑商业保险机构报销,一站式解决了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