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今年都快70岁了,现在生活得很好,不用儿女们为我操心,现在每月都会领到700多块钱的养老金,不仅吃喝都够,还有零花钱,真是打心眼里高兴。”10月10日下午,在宝坻区高家庄镇北苑庄村一家农户的院子里,王大爷坐在藤椅上面带笑容,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
不远处正在收拾院子的老伴也笑不拢嘴,她告诉记者:“是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们养老无忧,这生活的路越走越宽,一定要好好享受,争取活到一百岁。”
“其实,现在全区各个村的老人基本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因为农村老人基本都有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没上保险的还有老年人补助,每人每月最低都能拿到70元钱。”宝坻区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
在农村,“养儿防老”曾经是多数人的固有观念,但如今,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本市农村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
在静海县杨成庄乡双窑村,一名刚刚生下宝宝的妈妈告诉记者:“我参加了2013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了70块钱。今年8月生小孩,顺产,生育保险一下子就给报了1500多块钱,自己省下了很多给孩子买奶粉的钱,全家都特别高兴!”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个人不缴费,完全由政府全额补助,可以享受的待遇项目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三项,人均标准可以达到2500元。”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享受养老金、老年人补助、生育保险报销,只是本市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一个侧面。目前,在本市,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农村居民、学生儿童,或者港澳台在津人员,在津外国人,都可以按照同样的政策,自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
具有天津特色的“六加四”模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来城乡条块分割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给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流动带来了负面影响,与本市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要求是相悖的。在这种背景下,本市从2009年开始,按照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和总体要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级城乡统筹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2011年又建立了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今年在全市建立并实施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目前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六加四”模式:“六”是指建立了覆盖城镇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意外伤害保险六项制度;“四”是指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医疗、生育和意外伤害保险四项制度,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之路。制度实施以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社会保障制度为生活带来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在津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天津市养老、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621.1万人和988.1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75.3万人、333.8万人、243.7万人。
社会保障制度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方向,成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探索。
制度设计体现“三大特色”
有了城乡统筹的思路和制度,但如何保证制度的实施,谁来统筹,如何统筹,如何管理,如何保证每个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制度推行的关键所在。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同志用三句话概括了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的“天津模式”:
一是制度统一、市级统筹。凡是本市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凡是具有天津户籍的全部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在天津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外地户籍和外国学生儿童,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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