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人士认为,他会选择在内地购买保单,因为购买保单要综合考虑几个因素,价格虽然是重要考虑因素,但潜在风险如汇率风险、诉讼风险、公司倒闭风险不容忽视。此外,如果在香港购买保单,会牺牲便利性和时间,而增加时间成本。
一家寿险精算师提醒,香港保险比内地保险便宜有很多原因,投资收益的差异,香港方面投资渠道广泛;重疾和死亡发生率不同,香港预期寿命高于内地,疾病发病率可能低于内地发病率,导致了保险公司在定价上更便宜。假设发病率上升,香港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高缴费费率。
在香港公司的保单中,通常会有一句话即“此基本保单制保费率并非保证不变,我们保留不时检讨保费率之权利”,即意味着如果赔付率升高,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情况提高缴费费率。
此外,保单红利也不完全保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翻看保单条款可以发现,保险现金价值总值一般由保证现金价值、非保证周年红利和非保证满期红利组成。期满红利并非保证,只会在第10个保单周年日或以后派发。
因此其现金价值总值也不保证。例如A公司香港保单写明,当被保险人60岁时,保单现金价值总值约为10.94万美元,其中保证的现金价值仅为约6.44万美元。
瑞士再保险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地区人寿及健康险产品精算的负责人潘恒昶说,由于使用的财务报告制度不同,各保险公司的保费构成会很不一样。两个市场的价格、产品都有差异,所以人们倾向于选择最符合自己需要的保险产品,这是很自然的。
造成两地重疾险保单区别的原因包括:一是某些具体的监管要求不同,比如内地关于退保价值的要求使得保费增加了10%;二是在内地投保时的如实告知率比香港低很多,理赔时的纠纷也更多些;三是香港的分销渠道效率更高,能够销售比较复杂的产品,所以在香港销售的保险产品相对来说涵盖的内容更复杂。
赴港购买保险三要点
由于赴港购买重疾险的风潮始于近两年,目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尚未找到内地居民赴港理赔的重疾险纠纷统计数据。
美国华人金融协会中国区主席、上海理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锐律师说,依据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的统计,近两年保险索赔的案例都有超过10%的增长,如2013年全年共接获535宗投诉个案,较上年增加接近12%。香港寿险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保单条款的诠释、不保事项、没有披露事实、赔偿金额和违反保证条款或保单条件。
不过,詹锐认为,相对于香港每年数量庞大的保单销售量,投诉案件相比还不算多。例如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受理寿险投诉案件即有1137件。
他表示,随着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产品越来越多,自2013年5月1日起,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开始受理内地居民的保险索赔,处理程序是免费的。通常理赔事故发生后,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邮寄索赔文件向香港保险公司索赔。如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向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提起索赔程序,或者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香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案件,该机构会予以受理:保险公司系其会员;保险公司以出具书面最后赔偿决定;争议未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目前香港90多家主要的保险公司都是该机构会员,可以做出80万元港币以下的赔偿裁决。委员会作出裁决后,保险公司无上诉权,投诉个人如不满意可以另行起诉。
由于一旦出现纠纷,内地居民赴港处理纠纷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巨大,因此不少理财顾问并不建议内地居民专程赴港购买重疾险之类的产品,尤其是在香港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数量仍不算多。
记者查询的一家保险公司指定的内地医院名单显示,该公司认可的内地医院已经多达数百家,但多集中在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其中对比强烈的是,地处北京的医院多达65家,辽宁铁岭只有一家医院。因此,购买的保险公司保单是否覆盖自己所在区域的足够多医院、是否利于疾病治疗,是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单时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
詹锐建议尤其应该注意三点,一是应当在香港购买正规保险公司适合非港居民购买的合法的保险产品,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保险产品存在无效的法律风险;二是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众多的索赔争议发生在保单条款的解释上。三是出险后应当及时索赔,索赔不成应当咨询法律顾问及时投诉、起诉。
他说,如发生损失事件,香港保险公司通常要求投保人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并提交相关材料提起索赔申请。另外在香港保险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为6年(内地为5年),但是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缩短或者延长诉讼时效,因此一定要注意保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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