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7名外聘考官现场打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每名考生平均得分。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报名表提供的联系电话近期应保持畅通。
(二)未尽事宜按《2015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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