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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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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宝鸡市医疗保险与西安6家医院的异地联网结算启动,这使很多符合条件的宝鸡医保患者,可以在西安的定点医院直接住院结算,而不需先垫付再回宝鸡报销。
  (三)经批准,参保人员转往辖区外定点医院(不包括已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所发生的住院及住院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4小时)所发生的门诊检查费。

  (四)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期间因特殊原因转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费、治疗费。

  (五)用人单位欠费期间(并在三个月内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垫支的住院医疗费。

  二、所需资料

  (一)住院: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证(以上需加盖医院公章)和《宝鸡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表》及本人医保证。

  (二)院前检查: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检查化验报告单和出院证明。

  (三)急诊急救:门诊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费用明细单、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以上需加盖医院公章)。

  参保人员出差、学习、探亲、休假、旅游期间患急危重病的在报送资料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外伤住院的报送资料时,需提供本人受伤经过证明;用人单位欠费期间住院垫支的报送资料时,需提供是否补缴医保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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