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程序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医疗费,按以下流程办理申报手续:
(一)参保职工将申报资料交本单位医保专管员,由医保专管员将本单位异地就医人员资料收齐后,于每月1日至10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将申报资料交所代管机构,由代管机构专管人员将资料收齐后,于每月1日至10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三)参保居民少儿于每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四)在校大学生将申报资料交所在学校医保专管员,由学校医保专管员将所有资料收齐后,到市医保处经办大厅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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