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办理社保:
新员工社保办理时间须知
关于为新员工办理社保,2010年10月28日颁布、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新员工参保所需材料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
5、劳动合同书;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7、一寸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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