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人员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职、退休人员,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其工伤待遇长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随着近年来企业改制的深入,“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成为难题,工伤人员待遇低、企业负担重等矛盾日渐突出。
河南省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免除其后顾之忧,对于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原因而导致社保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老工伤”职工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河南省解决“老工伤”人员历史欠账问题的经验,将会成为其他省市在解决类似问题上可供借鉴的范本。
它所传递出的国家关怀劳动者权益的信息,不仅让劳动者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而且也使一些企业减轻了负担,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推进企业改革,以及保持社会稳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为其他一些长期享受不到社保待遇的劳动者担忧。其实,“老工伤”人员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是我国社保制度不尽完善的一个缩影。除了“老工伤”人员之外,还有一些劳动者也同样经受着因政策不完善而带来的权益困扰。
比如,由于相关政策衔接问题,导致一些改制后的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劳动者的社保权益长期悬空,有的根本就没有社保。这些劳动者大多年龄偏大,有的甚至已经退出劳动岗位,没有社保待遇的他们,生活面临种种困难。
此外,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千方百计规避社保责任和义务,有的长期不给劳动者上保险,有的想方设法降低劳动者的社保待遇,由此引发一些纠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