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5 6 7 8 9 10
医疗补助金(工资月数) 30 25 10 7 4 2
就业补助金(工资月数) 30 25 10 7 4 2
注:工资按统筹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自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自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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