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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保险:伙食补助每日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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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正式施行。2011年起,北京市内因工伤住院首次执行统一伙食补助标准,每日30元;异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也可报销。

  说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暂按原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目前,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2011年1月1日起,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因工死亡的,北京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暂时按现行规定核定,即48个月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待国家统计局公布标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支。

  政策问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该新规定首先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到了工伤的认定范围之内。同时新修改条例更注重责任认定了,其中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即使受伤了也不能算工伤。

  2、家政服务员是否享受工伤险?

  案例:一位从事家政服务的女士询问,她们经常要从事爬高擦窗户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家政服务员是否也应享有工伤保险?

  解读: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上保险,员工可以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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