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职工们关心而又时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在草案中也有了明确说法。
提问:因工受伤,但单位未办工伤保险
判断:算,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
依据:第十三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提问: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判断:算
依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提问:职工因工作患非典
判断:算
依据: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由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
提问:在单位食堂用餐食物中毒
判断:算
依据: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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