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元宵节过后,大量外地务工人员开始返京。记者陆续接到一些读者来电咨询社保相关问题。一位从事家政服务的女士询问,她们经常要从事爬高擦窗户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家政服务员是否也应享有工伤保险?
对此,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与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人员同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我市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正在修订,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参保力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案例:上班第一周被撞致残
小李是一名外地来京务工的普通工人。3年前的那个冬天让他倍感寒冷,他上班的第一周,在单位的办公场地,一辆货运车将他撞伤,导致左侧肋骨第五根骨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腰椎骨折、脾摘除,以及小肠部分切除。之后他陆续在当地医院和康复医院住了2年多,发生的医药费、康复费等累计达到30万元。
30万元!对这个外地小伙子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更令小李无法接受的是,医生诊断他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生活上必须要有人照顾,他成了个残疾人。“当时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为什么不把我直接撞死,活着这么受罪干嘛,背着这么多的债,让我怎么还啊!就算是我完全康复成正常人,上有老,下有小,30万元一辈子都未必挣得出来。”他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几乎崩溃。
转机:30万元医疗费有了着落
就在这时,小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紧急联系社保相关部门,为他联系工伤保险的事。由于是参加工作第一周发生事故,情况非常特殊,不但单位没有遇到过,就是社保相关部门也犯了难。
为了不让一个年轻的生命放弃希望,经过积极协调,2010年5月,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了,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定小李为工伤二级。“那一刻,我如释重负,觉得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不但医药费有了着落,更重要的是以后每个月都会有生活费和护理费,家里总算有了一些生活来源。”说起这些,小李眼睛里闪动着泪光:“是工伤保险的好政策,让我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政策:工伤险待遇连续十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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