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开始,本市大幅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像小李这样的二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了330元,护理费也将在7月份进一步增长。这样小李可以获得月均3000元的补助,有了稳定的经济保障,小李脸上有了笑容。
据介绍,今年的调整是本市自2001年建立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后,连续10年进行调整,且此次调整是幅度最大的,调整后伤残津贴的增幅为13.77%,调整后达到人均每月2504元。
不仅如此,北京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去年1月1日,制氧机纳入到工伤职工辅助器具,6月1日开始,一次性尿垫等4种用品也被纳入。截至目前,为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一共包括112种,大大减轻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的费用负担,缓解了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了生活质量。
今年初再见到小李时,他正在忙于康复。由于当时的工伤影响到腰椎,使得下身失去知觉,小李已经终日离不开轮椅,日常生活、起居都是爱人在照顾。小李说:“最近对我们工伤人员的待遇又调整了,康复训练的次数每月又可以增加一次了,我一定要努力训练,尽量改善现状。”
最新进展: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今年本市还将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实施后工伤保险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也将大幅提高,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政策问答: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该新规定首先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到了工伤的认定范围之内。同时新修改条例更注重责任认定了,其中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即使受伤了也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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