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巨大突破,如果该制度已经确立,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张某均能得到社保部门先行支付的医疗费,也就不必导致终身残疾了。
但考虑到实践操作,条文还需细化。比如垫付医疗费的条件是什么?是否需工伤认定部门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之后才能垫付?用人单位如拖延支付,是否属于“拒不支付”,可否请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建议草案具体规定先行垫付工伤保险费的条件,以确保医疗费迅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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