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为此,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充实经费和人员,扎实做好各项经办工作,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加快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和协调配合,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得到落实。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筹集落实情况和老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情况。对工作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要予以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督导;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有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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