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等规定。
2、办事对象:瓯海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及其全部在职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缴费标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为0.2%,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行业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4%,不实行费率浮动;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浮动费率挡次分别为0.5%、0.8%、1%、1.2%、1.5%;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6%,浮动费率挡次分别为0.8%、1.3%、1.6%、1.9%、2.4%;缴费基数为本参保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为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1‰,一次性收取。
4、办事内容:工伤保险申报办理
1)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理
①须带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新增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办事程序:参保单位填报《温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业务员核准后予以收件,并由业务员盖章交还一份用人单位留底。企业所报送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核定之次日起生效。
③收费情况:不收费
④承办时限:即时办理
⑤责任科室: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88524715(直属所)、86365617(梧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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