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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工伤保险 单位还需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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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调解成果:

  在调解中心的一再督促和调解下,报社和黄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报社给黄某一次性经济补偿2.9万元并现场支付。

  案例小启示:

  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之后,职工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自己不需要给予职工任何补偿,实际上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除了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付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文章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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