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条例在工伤认定范围扩大的同时,还对事故责任进行了限定,在工伤认定中需要申请人提供公安以及其他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对事故责任定性的证明材料,由行政部门根据证明材料综合判断。"许锐城预计,每年深圳新增的此类工伤宗数可能会在300到400宗左右,而深圳去年一年因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事故而认定的工伤宗数仅495宗。
基金增加三类支出项目
新《条例》明确了将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还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类支出项目,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对于支付的具体标准,许锐城表示,由于《条例》规定是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具体标准要待广东省制定出《条例》的配套措施后,深圳将执行广东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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