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因工外出?未必算工伤被狗咬伤?也许是工伤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3种情形可视同工伤。10种情形,言简意赅,具体案件情形却千差万别。每一件工伤认定案件考验着工作人员的智慧和责任心。近日,记者探访闵行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工伤案件。
  刘某先期获得的赔偿是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是基于刘某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的,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则、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与工伤认定所主张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同。且两者维护的权利也不同,前者所维护的是刘某作为一般公民的权利,后者所维护的是劳动者的权利,两者不冲突。因此,刘某在获得赔偿后仍具备主张工伤认定的权利。

  办理人员调查核实后认为,刘某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认定为工伤。(来源:新民晚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