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可认定工伤……16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江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至12月1日征求民意。
市民如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longxiao0307@sina.com)和信函两种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表达。
据了解,《办法》规定,全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办法按照人社部《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执行,并实行实名登记参保。
工伤认定:患职业病等七种情形可认定工伤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呢?《办法》规定,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