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以认定工伤,但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将不能算作工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职工发生车祸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如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注明驾车司机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或其他有效证明注明职工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则不予认定为工伤。发布的《处理意见》明确指出,“(工伤)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
此外,《处理意见》明确,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管辖范围。
新法详解:部分可认定工伤情形
{1}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管理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应认定为工伤。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急症,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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