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聚餐后男子摔倒死亡,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被否
人社局:醉酒致死非工伤;法院:证据不足重新认定
加班结束后单位安排统一用餐,用餐结束外出小解时,内江人朱兵(化名)摔下高坎,送医不治死亡。家属向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朱兵用餐时饮用了白酒,人社局认为朱兵属醉酒致死,不予认定工伤。
日前,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朱兵加班聚餐后摔倒致死是否属于工伤、是否醉酒导致死亡,成为案件的焦点。
案件:加班聚餐后意外受伤死亡
去年12月3日,朱兵在某项目工程部加班结束后,项目经理安排在一家餐馆统一用餐,期间朱兵饮用了白酒。饭后,在等待单位安排接送车辆时,朱兵外出小解,在餐馆附近摔下近3米的高坎,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
同年12月4日,医院作出诊断:朱兵受重型颅脑外伤、急性酒精中毒、左眼外伤、右耳外伤。最终,朱兵抢救无效死亡。今年3月,朱兵的家属向内江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月6日,该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为朱兵系醉酒致死,对朱兵所受伤害不予认定为工伤。朱兵家属遂向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朱兵属于工伤,判决撤销人社局原工伤认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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