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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加班聚餐后摔死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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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加班时间发生事故是属于工伤的,那么,加班之后聚餐时摔倒导致死亡,算不算工伤?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呢?
  分析:加班聚餐是工作时间延续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死者朱兵摔伤是否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延续,因工作原因受伤;朱兵餐中饮酒,医院出具急性酒精中毒的诊断,是否属于醉酒情形。”市中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邓英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朱兵由于加班错过就餐时间,在项目经理安排统一就餐后意外受伤死亡,“加班聚餐可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延续,朱兵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死亡。”

  同时,医院今年8月3日出具了情况说明:医院作出急性酒精中毒没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诊断。“因此,不能直接证明朱兵就是醉酒死亡,人社局称朱兵醉酒的事实和理由不能成立。”

  观点:无证据否定其工伤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邓英说,随着社会发展,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迅猛增长,成为行政审判的一大热点和难点。

  邓英认为,针对劳动者的饮酒问题,如不影响正常工作发生伤亡事故的,用人单位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醉酒的,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价值追求这一点,对劳动者的一般违纪行为,不应当从根本上改变工伤认定的构成要素。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在作出不予工伤认定时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邓英说,无论是劳动保障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认定案件中,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最大限度的保障劳动者利益的立法精神,须结合千差万别的工伤情形作出综合判断,在作出不得认定工伤的决定时应当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在排除其它非工伤的情形下,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工伤,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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