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工伤认定:上班途中出交通意外可算工伤
法律咨询
8日,山西知达律师事务所孙锦律师做客本报权威在线,解答了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两小时内,共有十多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与孙律师进行了交流。在此摘取几例。
已做了工伤认定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刘先生:2012年年初,我在晋城一个工地上打工时受了伤,现在已做了工伤认定。但我和单位在工伤赔偿的标准上有一些争议,请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孙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工资最高不能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工资标准的300%,最低不能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工资标准的60%。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上班时在单位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算工伤吗
赵先生:前段时间,我上班的时候,在单位门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受了伤。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能不能要求肇事方及其交强险承保人在交强险内进行赔偿?目前,我已经进行了伤残鉴定,但是保险公司并不认可鉴定结果,要求重新做。保险公司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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