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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险核定表复印件遭拒 死者家属起诉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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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亲属因工伤死亡后,其家属向相关部门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部门做出了不支付的决定。死者家属又要求该部门向其出具《天津市涉及民事伤害赔偿工伤赔偿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但被该部门拒绝。于是死者家属将该部门起诉至法院,要求出具“核定表”。日前,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向原告出具“核定表”复印件。法院认为,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被告应该向原告出具核定表。
  律师说法政府部门应出具“核定表”

  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委员会委员任秀福表示,政府部门有向当事人提供“工伤赔偿保险待遇审核的依据和结果”等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政府部门未履行该义务,在当事人要求政府部门出具相关信息时,政府部门应该公开相关信息。法院判令政府部门出具“核定表”,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及便于社会公众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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