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监局:工作时伤亡统一按工伤标准赔付,未投社保员工赔付由企业自行担责
市安监局就"3·20"灾害善后工作接受媒体采访,副局长康仁非表示,对在自然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只要核实事发时在生产场所,均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赔付。
市委市政府对此灾害高度重视,而市安监局也在事发的第二天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目前绝大部分受灾企业已恢复生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和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受灾企业的危化品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发生泄漏等情况。
受灾企业基本复工复产
康仁非说,由于介入及时,已经把受灾的程度降到最低,包括供水、供电、道路交通等都已经基本恢复。
这次风灾由于风大面广,受影响的企业大约有200来家,其中大岭山的影响最大。不过,康仁非昨日表示,大岭山有95%的企业都已经复工,没有复工的企业只有5家,而厚街和沙田也已有80%以上的企业复工,有些甚至已经恢复生产。
至于一些还没有复工的企业,康仁非认为是因为他们的仓库、生产设施、厂房、车间等都被吹倒,需要时间重新建起来,没法一下子复工,但只要生产条件都达到要求,就能恢复生产。
工作时伤亡按工伤赔付
对于死者的善后工作,康仁非表示他在本周一时就去了沙田、大岭山和厚街三个镇,分别跟死者家属进行沟通,部分家属已经回家,还有部分家属还在办手续,而伤者也已送院治疗,沟通都非常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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